臺北市信義區興雅國民小學
100學年度「兒童節慶祝活動-舊愛新歡園遊會」實施計畫
一、實施依據:本校10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
二、實施目的:
(一)透過活動達到普遍慶祝、共同參與之目的,讓學生歡度兒童節。
(二)藉由各項體驗活動,寓教於樂,鼓勵兒童積極參與,促進均衡發展。
(三)透過各項展演活動,讓師生共同分享學生平時學習的成果與才藝。
(四)提供機會使學生對惜福感恩、生命教育、生活體驗、合作教育、環境教育等議題,有更深刻的體驗與認識。
(五)將環保教育概念融入於生活中,提升學生的思考能力及正確價值觀,並能珍惜生存環境,進而願意保護地球。
三、活動期間:100年5月5日(星期六)
五、參與對象:本校全體親、師、生、社區里民
六、活動內容:
(一) 開幕式暨戲劇欣賞《嘻遊記-二胡音樂劇》:
- 1. 活動時間:08:00~09:00
- 2. 活動地點:4樓活動中心
- 3. 表演內容:《嘻遊記》二胡音樂劇以小朋友耳熟能詳的西遊記故事為出發點,結合國樂器全新演繹詮釋,戲劇部分一別以往劇場演出,改以故事劇場之說書方式呈現,國樂為主、戲劇為輔,在輕鬆的氛圍中達到推廣國樂之效益。
(二) 舊愛新歡跳蚤市場:
- 1. 活動時間:09:00~12:30
- 2. 活動地點:藝文廣場與風雨操場
- 3. 活動主題:「惜福與分享」。
- 4. 收件內容:學生所捐贈之物品必須完整無破損且整潔可用。共分文具、玩具、飾品、用品
及書籍,共五類。
- 5. 收件方式:各班學生將捐贈之物品「捐贈聯」填妥後,黏貼於捐贈品上,再送至訓導處走
廊分類放置好。
- 6. 物品訂價:請家長與孩子共同訂定捐贈品之價格,並填於捐贈聯之訂價欄上,以不超過100
元為則,若訂與實際價值差距過大者得由主辦單位修正。
- 7. 一律採園遊券交易及找零,園遊券採事先預購及當日發售方式,券既售出概不退費。
- 8. 餘物處理:未賣完之捐贈品,於活動完畢後,學校選擇適當日期及時段,供持有未消費完
畢園遊券之學生購買使用,若仍有剩餘物品,將留至來年辦理同性質活動使用。
- 9. 收件時間:~101年 4月13日。(如過收件日期,仍可持續將物資送至訓導處分類放置)。
- 10. 所得處理:所得款項由家長會及學校結算後,經家長會與學校決議就學生事務所需花費之,
優先運用於導護雇工,其次為其他學生事務及弱勢關懷。
(三) 園遊會:
- 1. 活動時間:09:30~12:30
- 2. 活動地點:藝文廣場與操場
- 3. 活動主題:「責任與合作」。
- 4. 攤位設置:
(1) 班級自由參加,各班攤位由親師生共同規畫,申請攤位的班級需繳交「場地維護保證金200元」,當日完成攤位清潔及復原工作後,可退還保證金,有意願的班級填妥「園遊攤位申請書」於101年4月13日前交至訓導處申請。
(2) 懸掛攤位標示:設攤班級至訓導處領取紅布條,內容可自行設計,活動完畢請恢復原
狀歸還。
(3) 攤位分配:三至六年級各學年提供至少3個攤位,一、二年級與學校社團(含課後活動)
自由參加,學校行政負責公益團體入校宣導攤位數個,家長會攤位數個,另社區團體(以不涉及宣傳招生為原則)也可自由申請設置攤位。
(4) 攤位內容:以飲食、遊戲、義賣、教育宣導等內容為主,一律不提供電力,建議勿使
用電器設備;為配合環保教育,請鼓勵自備餐具及購物袋。
(5) 所有攤位一律採園遊券交易及找零,活動結束後一週內統計並繳回園遊券。
(6) 所得處理:各班販售總額扣除帳篷租借費後,剩餘之10%作為校內學生事務運用,其
餘所得由各班運用於班級學生事務。
(四) 學生才藝秀:
- 1. 活動時間:09:30~11:30(採每半點演出方式進行)
- 2. 活動地點:藝文廣場
- 3. 活動主題:「多元與自信」。
- 4. 活動內容:以音樂、舞蹈、體育等才藝為主。
- 5. 報名方式:每項節目表演時間3至5分鐘為限,於100年4月13日前至訓導處報名及徵選。
- 6. 錄取隊伍須於100年5月5日安排之時段演出,並於演出前15分鐘至藝文廣場報到,遲到之隊伍取消資格。
- 7. 獎勵方式:凡參與演出同學均給予榮譽章及獎品鼓勵。
(五) 宣導短片欣賞:
- 1. 活動時間:09:00~09:30
- 2. 活動地點:各班教室
- 3. 活動主題:「交通安全、人口教育、生命教育」等主題。
- 4. 活動內容:各處室提供短片資料,進行全校播放宣導,強化學生學習。
六、補休事宜:100年5月7日(星期一)補休一天。
七、本辦法經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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